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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護理保險 Long Term Care

長期護理保險的定義是受保人罹患慢性疾病,由認證合格的醫療保健醫生在過去 90天內首次確診並長期影響受保人的疾病或身體狀況,致使受保人:

  • 失去最少兩項日常自理活動能力*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或者
  • 完全需要他人照顧才能保護受保人的健康和安全不會因為嚴重感知障礙而受到威脅。
    *日常自理活動包括:洗澡、穿衣、如廁、行動、自控和進食

長久以來,雖然大家都知道長期護理保險的重要,但此類保險一般都不受歡迎,因為保費得要繼續不斷的繳,而且保險公司保留權力,有可能會調漲保費。再者如果幸運,一生都不需要用到長期護,保費等於都白繳了。

新進的長期護保險則放入人壽保險,成為其中的一項附加保障 rider。它的好處就是長期照護的保額就是人壽保險的保額,當受保人有資格申用長期照護時,就等於先把壽險的保額提前拿出來用,可以減輕家庭的財務負擔。如果幸運的話,一生都不需要用到長期照護,則保費沒有白繳,壽險的全部保額由受益人繼承。

此類人壽保險保單內附加長期護保險,通常有兩種:(1) Long Term Care rider, (2) Chronic Illness (慢性疾病) rider。

提供Long Term Care rider 的保險公司有 Nationwide 和 Transamerica,而且支付賠償是dollar to dollar,但是必須根據政府Long Term Care保險的定義按月支領。有這類的rider,通常就沒有Critical Illness (重大疾病*) rider。

另一方面,提供Chronic Illness (慢性疾病) rider的保險公司有AIG,American National (ANICO),National Life Group 等。這一類型的賠償支付可以按月支領,但也可以一次性拿 (lump sum),不過預支賠償的金額會根據病情輕重遞減。